近日,某生产单位在电力电缆通道上方堆放大重量物品,收到电力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暂时移走重物随后又反复堆放,最终压塌10千伏电缆通道,导致线路跳闸,电缆及管沟受损,造成经济损失约7万元。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力执法办经调查取证,认定该施工方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处以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点睛
《福建省电力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禁止在法定的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实施下列行为:(三)在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钻探、打桩、挖掘或者超电缆盖板限荷碾压。
《福建省电力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五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以下规定处以罚款:(二)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从事危害电力线路安全行为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陈霄)
责任编辑:赵睿
- 付费自习室受福州年轻人追捧 许多人花钱买“自律”2023-07-25
- 探寻新阶段福州垃圾分类的“进阶之道”2023-07-25
- “杜苏芮”预计28日登陆闽粤沿海 福州启动IV级应急响应2023-07-25
- 新IT 新算力 智慧金融论坛·2023福州站成功举行2023-07-25
- 福州部署第5号台风“杜苏芮”防御工作2023-07-25
- 福州新增47家医保定点单位!有你家附近的吗?2023-07-25
- 最高罚款5万元!福州严打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2023-07-25
- 福州三江口片区“三纵六横”路网骨架基本形成2023-07-25
- 福州三江口植物园有望明年底开园2023-07-25
- 福州小茉莉合唱团荣获全国青少年合唱展演一级团队(最高奖)2023-07-24
- 最新福州新闻 频道推荐
-
福州三江口植物园有望明年底开园2023-07-25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 一周热点新闻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