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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永泰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全面推广“司法+保险”机制,发挥保险杠杆效应,在柔性执法、守护青山绿水和便民司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传递司法关怀与温暖。

申请保险救助金

缓解当事人燃眉之急

今年6月14日,永泰法院向5名涉民生案件当事人集中发放保险救助金23.63万元。拿到救助金的谢某激动不已,向法官连连表示感谢。

据了解,2022年12月16日,永泰法院依法立案受理谢某申请执行檀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檀某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陷入“执行不能”。

考虑到该案属于涉民生案件,谢某年迈且行动不便,其丈夫年老多病,家中无固定的经济来源,执行法官意向通过启动执行保险救助机制,为谢某申请保险救助金,以解其生活燃眉之急。最终,法院为谢某申请了保险救助金4.4万元。

据悉,永泰县法院“司法+保险”救助机制双轨并行以来,共为168名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申请救助金375.52万元。同时,为解决申请执行人因无力承担大额悬赏金而放弃悬赏的困境,法院还推出“执行+悬赏”保险服务,共发布悬赏令13期,总悬赏金额32万余元。

保险“买单”

守护青山绿水

为护航永泰县青山绿水、传承文脉,永泰县法院持续发挥“生态司法保护+保险”工作机制实效。

2022年6月,受暴雨影响,永泰梧桐镇坂埕村一株300多年树龄的小叶榕主干发生折断。事故发生后,永泰县法院第一时间介入协调,最终保险公司理赔1500元用于修复受损的古树。据悉,“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保险”工作机制推广以来,永泰县法院先后为2697棵古树名木投保,共协调理赔8起古树受损事件,获得理赔款20244元。

为守护古韵、保护文化遗产,永泰县财政拨付7.8万元投保“财产综合险”,保险金额1303.69万元,涉及省级保护单位庄寨18座。“古庄寨+保险”作为“生态司法+古庄寨保护”的重要举措,入选《福建省司法体制改革典型经验选集》。

为了保障大樟溪流域每年约8.7亿立方米优质水源供给,永泰县法院联合永泰县水利局(河长办)和保险公司,推出“水环境质量综合保险”,为大樟溪流域投保1000万元。保险期内,如经水质取样检测流域断面地表水质超标,每次最高可获得100万元的保额用于修复治理。

四方联动

快速理赔化解纠纷

近年来,永泰县法院联合县公安局、司法局在交警大队挂牌设立“道路交通事故联动快速调解中心”,推广应用“道交纠纷”诉前调解“4321”机制,对涉及保险公司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实行“法院+公安+司法+保险”四方联动,保险公司提前介入。

2023年2月,林某甲驾车行驶过程中撞到从人行横道通过的林某乙,致其受伤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无果。4月初,“道交快调中心”收到林某甲及林某乙家属就该纠纷提交的调解申请材料,当即联系保险公司提前介入。经联动调解,最终,林某乙家属同意林某甲在保险赔付基础上额外支付30万元补偿费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自中心设立以来,已有效诉前调解交通事故赔偿纠纷1496起,督促事故责任方及保险公司理赔到位5615.69万元,平均每起事故处理周期2小时。”永泰法院立案庭庭长林世文告诉记者,依托“道交快调中心”实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前调解与保险理赔无缝衔接,已为2000多个家庭平息了矛盾纠纷、纾解了生活困难。(记者 程明 林春长 通讯员 蔡雅瑜)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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