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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仓山法院开庭。特别的是,庭审现场仅有法官一人,双方当事人和书记员均未出庭。

原来,这起案件系仓山法院首次采用“一人庭审”模式,以录音录像方式记录庭审活动,不再另行书面记录,当事人也通过线上参与庭审。庭审过程顺畅连贯、节奏紧凑,从开庭到宣判仅用10分钟,最终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在庭后,审判员通过“e仓法”全域数智平台,在20分钟内即制作好判决书,电子送达双方当事人。

仓山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法官“一人庭审”模式中,当事人可在线上参与庭审,省下来回法院和核对笔录的时间和精力,整个庭审从开庭到领取判决书仅用了半小时,促进庭审规范、提升审判效率的同时,为群众高效解忧,让公平正义“加速到达”。(记者 阮冠达 通讯员 梁肖飞)

责任编辑:庄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