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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州市体育局开展了2023年公共游泳场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

在检查中,工作人员对照游泳场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高危性体育项目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场馆证照情况和安全警示标志的摆放和张贴、救生设施是否配备齐全、救生员是否持证上岗等场馆设施设备情况,以及水质监测、环境消毒等场馆卫生、环境管理情况,进行全场景、覆盖式检查。

工作人员检查时发现,某区酒店游泳池场所的安全警示标识,有的地方未摆放,有的地方张贴得不醒目。福州市体育局检查人员对该场所现场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请属地文体旅局做好督促落实整改工作。

□案例点睛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相关体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二)具有达到规定数量、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三)具有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检查制度等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开放人工游泳场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八)设有广播设施、安全警示牌、水质检测结果和水温告示牌……(记者 王光慧 通讯员 江华)

责任编辑:赵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