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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长假将至,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联合发布价格告诫书,提醒市场经营者规范假日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告诫书要求,严格明码标价,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销售商品应当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提供服务应当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计价单位要符合常理;不使用“时令价”等模糊标注;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合理公平定价。不得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不得进行不正当有奖销售或者违反相关规定违规促销。不得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市场价格。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捆绑销售其他商品(服务)或在法律政策规定以外附带其他不合理条件,变相提高价格或强制消费。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定价应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定价时既要顺应市场规律,又要履行好社会责任,维护福州市假日市场的价格秩序。

履行价格承诺。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应当真实准确,清晰醒目标示活动信息;作出优惠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不得在事后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通过电子商务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者要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履行合同义务;宾馆酒店经营者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订客房订单生效后,单方面毁约,擅自提高订单价格或不履行价格承诺。

注重消费维权。重视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配合监管部门及时、积极处置消费投诉,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发生重大、突发消费纠纷事件,应及时主动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相关监管、主管部门报告。

加强行业自律。行业协会、商会应加强沟通协调,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完善约束机制,积极引导、规范成员依法诚信经营;开展明察暗访,加强对行业的经营、产品、服务等方面的监督;加强对会员企业的奖惩,发挥正面示范引领作用,共同维护行业市场秩序。

消费者遇到发生消费纠纷或其他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可拨打“12315”“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记者 沐方婷)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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