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福建频道>福州新闻
分享

日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部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福州市调整四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据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不包括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调整过后,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鼓山镇、新店镇、岳峰镇、茶园街道、王庄街道、象园街道)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96000元/亩;晋安区宦溪镇、寿山乡、日溪乡为48000元/亩。

本标准适用于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四城区内的征地补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记者 阮冠达)

责任编辑:赵睿

最新福州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福建省第九届红十字应急救护大赛在榕举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