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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些车主已在“光储充检”智能充电站体验过充电七八分钟续航200公里的便捷。近日,福州印发《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意见》,以更好地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新能源汽车等大宗消费,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智能开放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全市建成公共充电桩22703个,“光储充检”智能充电站100座,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到2030年,全面建成通达的电动汽车充电网络。

推动城市充电网络向城区边缘延伸

建设便捷高效的城际充电网络。以高速公路网络主骨架为重点,加快补齐福州主城与县城之间的路网充电基础设施短板,打造有效满足电动汽车中长途出行需求的城际充电网络。拓展福州高速公路网充电基础设施覆盖广度,加密优化设施点位布局,强化关键节点充电网络连接能力。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同步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新增设施原则上应采用大功率快充技术,加快既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改造,每个服务区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的车位原则上不低于小型客车停车位的10%。

建设结构完善的城市充电网络。以城市道路交通网络为依托,以“两区”(居住区、办公区)、“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为重点,推动城市充电网络从中心城区向城区边缘、从优先发展区域向其他区域有序延伸,优化城市核心区与城区外围充电网络布局。大力推进城市充电基础设施与停车设施一体规划、建设和管理,实现城市各类停车场景全覆盖。合理利用城市道路邻近空间,挖掘城市边角地块的建设潜力,建设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鼓励新建具有一定规模的集中式充电基础设施。居住区积极推广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充电基础设施,创新充电和运营管理模式。办公区和“三中心”等城市专用和公用区域因地制宜布局建设快慢结合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

同时,促进城市充电网络与城际、都市圈充电网络有效衔接,建设有效覆盖的农村地区充电网络。

新建小区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

积极推进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在既有居住区加快推进固定车位充电基础设施应装尽装,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压实新建居住区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确保固定车位按规定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非固定产权停车泊位应建设不低于20%的充电设施。

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设运营,建立统一提供建设、运营、维护的小区公用桩管理模式。优先推广具备有序充电功能的智能化充电桩,通过充电桩信息共享、智能调度、分时充电等方式,探索“邻近车位共享”“社区分时共享”“多车一桩”等共享模式,提升充电效率。

大力推动公共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以“三中心”等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以及交通枢纽、驻车换乘(P+R)等公共停车场为重点,加快建设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推动充电运营企业逐步提高快充设施占比。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等内部停车场加快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并鼓励对公众开放。中心城区范围内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小于1︰8,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

加快旅游景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4A级以上景区设立电动汽车公共充电区域。

打造车、桩、网智慧融合创新平台

提升车网双向互动能力。大力推广应用智能充电基础设施,推动既有充电基础设施和配电网智能化改造,强化对电动汽车充放电行为的调控能力,挖掘电网供电能力。加强电动汽车与电网能量互动,提高电网调峰调频、安全应急等响应能力以及充电设施盈利能力,大力推广车联网、车网互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光储充(换)检”一体站等试点示范。

鼓励新技术创新应用。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打造车、桩、网智慧融合创新平台。加快推进快速充换电、大功率充电、智能有序充电、无线充电、自动充电、群充技术、光储充检协同控制等技术应用。持续优化电动汽车电池技术性能,加强新体系动力电池、电池梯次利用等技术研究,推广普及机械式、立体式、移动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

助力新能源产业发展。在锂电池检测、分布式储能应用、光伏组件、直流快充、智慧能源网络等领域,新能源储能装备制造、重要零部件制造、集成系统研发、服务运维等产业,通过“光储充检”一体化充电站、工商业储能、大型电力储能等全领域解决方案,助力福州储能、快充设备、电池检测等新能源产业集群发展。(记者 李锦清/文 叶诚/摄)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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