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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餐饮商家收到客户投诉,反映餐食中有异物,威胁要给差评,只好无奈选择退款甚至赔钱。实际上,某些“客户”是以此牟利的不法分子。近日,鼓楼区检察院就一起针对外卖商户的敲诈勒索案件,提起了公诉。

“去年3月,我自己点了一份外卖,里面真的有石头,于是我就在外卖平台投诉,没想到商家很快就把钱款退给我,还赔了100元。”犯罪嫌疑人何某说。

何某自以为发现了一条“生财之道”,便如法炮制,上网搜索并下载了来源不明的嘴部流血的视频和牙齿断裂的照片,还伪造了就医记录截图等素材。

之后,何某便使用外卖平台进行随机点单。为了躲避商家上门查看,何某还故意将收货地址选择在住处周边区域。只要外卖送到,何某便从路边找到小石子投入餐食中,并使用上述视频和照片联系商家索赔,并威胁要给差评、投诉。

有的商家在出餐时已检查多遍,明知餐食里不可能有石子,但为了息事宁人,还是赔了一笔钱。

除了在福州市鼓楼区,尝到“甜头”的何某又联合蒙某、杨某在福建多地进行类似的敲诈勒索行为。何某等三人今年6月被警方抓获时,共实施敲诈勒索400多次,非法获利人民币8万余元。

“何某等人的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经济和网络交易秩序。”鼓楼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经办检察官表示。针对本案中何某等人作案地点多,犯案方式隐蔽,金额流水复杂的特点,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通过外卖平台后台数据及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分析比对,固定证据,于近日以敲诈勒索罪向何某等三人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示,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面对有敲诈勒索嫌疑的消费者,商家在依规依法经营的同时,要勇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保留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记者 王光慧 通讯员 苏一仙)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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