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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谢你们了,大老远跑来给我立案!”近日,福清法院干警上门为82岁的郑老伯办理执行立案登记手续,郑老伯激动地握着干警的手说道。

经福清法院判决,被告福清市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法定期限内偿还郑老伯10万元及利息,但被告迟迟未履行。郑老伯准备申请强制执行,因身体不适,无法前往福清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家属便致电福清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进行咨询。法院在核实郑老伯相关案情后,考虑到老人实际情况,当即开启绿色通道,执行干警和立案工作人员驱车前往郑老伯家中,上门为其提供立案服务。

在执行干警的指导下,郑老伯顺利办理了立案手续及后续的委托相关手续。郑老伯及家属对干警的热情服务深表感谢。

据了解,此次上门立案只是福清法院践行司法便民利民服务理念的一个缩影。一直以来,福清法院致力于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的诉讼服务,用实际行动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让人民群众从细微处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与公正。(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陈梅清 林怡佳)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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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福清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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