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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设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现代化都市圈

——聚焦2023年闽东北协同发展区暨福州都市圈(福州)联席会议

25日,2023年闽东北协同发展区暨福州都市圈(福州)联席会议在榕举办。会议审议通过3份文件、签署17份合作项目协议,进一步推进闽东北同城化同家园建设,做深做实新时代山海协作,加快建设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现代化都市圈。本报为您梳理重点内容。

加快构建“数字都市圈”

25日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快数字都市圈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从筑牢数字都市圈建设基础、数字化全面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强化数字都市圈重要能力、构建良好信息化发展环境、完善协同工作机制5个方面提出了35项具体举措,旨在推动各方共同做大做强做优区域数字经济。

在筑牢数字都市圈建设基础方面,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建设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国家节点,探索推进国家离岸数据中心(平潭)、中国海丝大数据中心等一批数据枢纽;推进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完善都市圈数据共享管理机制,打破信息孤岛、数据壁垒,推动数据依申请场景式共享应用;扩大电子证照应用范围。

在数字化全面赋能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推动数字产业集聚发展,加快数字福建(长乐)产业园、福州软件园、福州马尾物联网产业基地、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平武夷智谷、平潭新兴产业园区、宁德“梦想小镇”等园区数字经济产业集群式发展;加强数字政府行政效能,加快推进数字都市圈数字政府改革和建设步伐,坚持以事项为切入点,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提升数字文化建设水平;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推动数字化赋能生态文明建设。

在强化数字都市圈重要能力方面,构筑自立自强的数字技术创新体系,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软件、物联网四大核心产业技术研发攻关;筑牢可信可控的数字安全屏障,建立健全“纵向监督、横向联动”的都市圈网络安全工作机制。

在构建良好信息化发展环境方面,落实行业准入规定和许可,支持社会资本有序进入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数据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围绕数字政府领域创新服务做法、数字经济领域典型应用场景以及数字社会领域成功案例积极开展交流合作,加强省市联动与省内互动。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欧盟、金砖国家等的重点地区、主要城市以及友城的常态化沟通对接交流,与友城开展数字领域的交流合作。

在完善协同工作机制方面,建立数字都市圈工作协调机制,强化数字产业和信息化项目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加强省市联动和地区合作,全力推进数字化产业底座项目落地生效。强化人才保障服务政策,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会同龙头企业构建多元化数字人才培育体系,打造数字人才高地。

签署17份协议 打造幸福“生活圈”

25日,福州、莆田、宁德、南平、平潭“四市一区”共同签署《湿地生态一体化建设战略合作协议》等4份协议,相关部门或企业签署了《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合作协议》《茶叶交易合作框架协议》《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合作协议》《共同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合作协议》等13份协议,持续推进福州都市圈共建共治共享,打造同城化同家园的幸福“生活圈”。

(一)推进湿地生态一体化建设

《闽东北协同发展区 福州都市圈湿地生态一体化建设战略合作协议》提出,共建闽江、敖江、龙江、木兰溪等流域以及沿海生态廊道,推进绿色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和生态系统的互联互通,建立更加高效的生态协同保护发展新机制。未来,“四市一区”将在互花米草除治、湿地生态恢复、科研监测、科普宣教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并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会商咨询机制。

(二)加快建设福马“同城生活圈”

《闽东北协同发展区共同推动福州都市圈与马祖交流往来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充分发挥福马“同城生活圈”在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中的先导作用,凸显福州都市圈在促进两岸融合发展中的特殊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

共同将马祖地区纳入福州都市圈整体发展规划,不断推进福州都市圈与马祖地区通水通电通气通桥工作;探索通信、通关、通航、人员互通等应通尽通模式等,推动福州都市圈与马祖一体化发展。

共同推进与马祖地区深化经贸产业合作,探索设立福州马祖产业合作园区,研究实施特殊监管政策,支持福州新区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建立对台融合协同机制,推动福州都市圈对台政策一体化,争取优惠政策先行辐射都市圈内国家级新区、各台商投资区范围。

共同推动马祖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探索两地居民医保跨界结算便利化途径;支持马祖同胞到福州都市圈定居并积极参与当地社会治理事务,参政议政,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三)共同推动闽东北渔业高质量发展

《闽东北协同发展区 福州都市圈共同举办渔业活动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提出,未来将推进渔业品牌宣传联动,充分发挥福州市龙头带动作用,借助中国(福州)国际渔业博览会搭建“闽东北协同发展区”专区,开展渔业品牌展销联动,共同促进协同发展区渔业品牌建设;推进渔业活动共创共办,利用渔博会、大黄鱼文化节等平台和优质资源,结合自身区位特点和产业优势开展地区渔业产业宣传活动;推进渔业平台共建共享,支持参加渔业活动的嘉宾、媒体等赴三市一区参观报道、调研考察。

(四)共建轨道上的都市圈

《福州、南平、宁德共建轨道上的都市圈——峰福线轨道+文旅融合示范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提出,由福州市牵头,协同南平市、宁德市与南昌铁路局共商峰福铁路市域化改造、TOD开发、产业发展方案和项目运作模式;共创峰福线市域旅游列车品牌,共同协调铁路、文旅、宣传等部门,形成轨道交通、文化旅游宣传矩阵,做好轨道交通+文旅联合营销推广。

(五)推进市场监管系统跨区域行政执法合作

《闽东北协同发展区 福州都市圈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合作协议》提出,“四市一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案件(线索)的移送、调查取证、涉案物品控制与处理、证据资料相互提供、执法文书送达等,负有互相协助、配合的义务;“四市一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查办跨区域案件中需要协助的,可以直接向案件涉及的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协助请求,被请求单位应当及时协助配合调查有关事项,并提供人员、交通、技术、取证等方面的便利和帮助。

(六)深化茶叶交易合作

《闽东北协同发展区 福州都市圈茶叶交易合作框架协议》提出,充分发挥闽东北协同发展区重要茶产区优势和福州市省会城市优势,共同推动茶叶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构建茶叶交易大平台。接下来,“四市一区”将在提升种质资源开发利用能力、扩大茶文化国际影响力、深化科技协同创新能力、强化协作区域经贸合作、共推闽茶知名度、构建中国茶叶交易平台方面开展合作。

(七)加快推进区域科技创新协同发展

《闽东北协同发展区 福州都市圈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合作协议》提出,支持自创区福州片区与闽东北地区高新区之间已认定的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开展协同创新,给予每个项目200万元资金补助;支持福州市用人单位在闽东北地区全资设立研发机构、科技孵化器、技术转移中心等离岸创新创业基地;鼓励企业从闽东北地区柔性引进符合省高层次人才(A、B、C类)评价认定资格条件的知名专家学者。

(八)共同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闽东北协同发展区 福州都市圈共同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合作协议》提出,通过联合举办线下线上招聘活动、联合开展校园引才活动等,共同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通过深化闽东北劳务协作、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全覆盖,推动服务行业技能培训等,共同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闽东北协同区流动的失业人员可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失业登记、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对其中符合“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居民”条件的,支持其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享受与本地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同等的就业援助。

(九)推进校园阅读文化建设

《闽东北协同发展区 福州都市圈校园阅读文化内涵建设合作框架协议》提出,组建协同发展区中小学馆员学习共同体,提高区域内中小学馆员的综合素养;以校本特色、地区文化特色为主题开展项目合作交流,共同推动特色校园阅读文化建设及地区间文化交流;运用本地师资队伍建立阅读指导专家库,并抽调专家成立区域阅读指导中心。

(十)提升闽江内河航运发展能级

《闽东北协同发展区 福州都市圈闽江航运合作框架协议》提出,协同推进福州闽清—宁德古田—南平延平—三明沙溪(尤溪)在闽江内河航运枢纽建设;共同深化研究闽江干流航道等级提升方案,推动闽江内河各市所辖航道通行能力提质增效;共同加强全流域内河航运企业信息互通,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协同建立全流域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有效提升险情处置能力。

(十一)共建福莆第三通道

《闽东北协同发展区 福州都市圈共建福州—莆田第三通道框架协议》提出,共同协调推进萩芦溪大桥和G324福清新厝双屿至大沃段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同时完工。萩芦溪大桥由莆田方负责承建,福州方协助莆田业主单位办理福清侧用地、用海手续审批工作。G324福清新厝双屿至大沃段工程由福清市承建,福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助项目业主加快项目各项手续报批工作,并根据萩芦溪大桥工期,倒排工期,确保与萩芦溪大桥同步完工。

(十二)深化儿科专科联盟

《闽东北协同发展区 福州都市圈儿科专科联盟合作协议》提出,由福州市第一总医院(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牵头,在原有闽东北儿科联盟成员单位基础上增加成员单位,进一步扩大闽东北儿科联盟辐射范围,逐步构建权责明确、功能清晰、运转有效、群众受益的儿童疾病防治运行体系,推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医疗资源总体效率和利用率。

(十三)组建闽东北骨科专科联盟

《闽东北协同发展区 福州都市圈骨科专科联盟合作协议》提出,由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牵头,组建闽东北骨科专科联盟,逐步构建权责明确、功能清晰、运转有效、群众受益的骨科诊疗运行体系,推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医疗资源总体效率和利用率。

(十四)深化闽东北股权基金投资项目

《福建闽东北股权基金投资项目框架合作协议》提出,对于省外被投企业,甲乙双方将共同、积极协调被投资企业将注册地迁往闽东北地区,或将其研发生产基地及主要功能性子公司落户闽东北地区。同时,甲乙双方将协调当地资源,在被投企业工商、税务、招聘、政府扶持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

(十五)共同建立稳定的供应链服务

《福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框架协议》提出,双方在建筑工程及相关业务方面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深度合作,构建上下游产业合作平台,进一步拓展市场领域、提升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共同促进发展建筑工程相关业务及铝型材、绿色建材、铝合金门窗和幕墙、幕墙铝单板、铝合金建筑模板、铝板带材产品等建材物资板块的业务合作,从而有效保障集团项目产品供需、提高供货效率、及时做好项目售后服务工作,共同建立起稳定的供应链服务。

(十六)共创文化旅游新业态

《南平武夷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福建恒达教育装备工程有限公司生态文旅产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提出,双方共同围绕生态旅游、科普研学等方向,开发武夷生态主题文旅产业项目,通过引进优质企业、产业基金、政策配套等,加快项目建设。建议以环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发展带风景道建设为契机,在兴田片区、峡湾片区规划建设前期,提早谋划融入武夷生态主题文旅产业项目。

(十七)推动涉水产业高水平协作发展

《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南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框架协议》提出,双方在南平重点区域和片区综合开发方面开展战略投资合作,在政府战略性产业、公用事业(含涉水产业、环境服务)及民生事业等领域共同推进发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相关业务:给排水业务、环保产业、文旅产业、水务供应链、数字水务、饮料水产业、水务工程综合服务。(记者 冯雪珠)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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