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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现将我市2024年度兵役登记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1)2024年12月31日前,常住户口在本市辖区,以及在本辖区内普通高等学校、高中和中等学校就读的年满18周岁男性公民,均应参加兵役登记;

(2)2024年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本人自愿的,也可参加兵役登记;

(3)2024年12月31日前,未超过24周岁的男性公民没有参加兵役登记的,均应进行补登;

(4)进行兵役登记时可同时申请2024年义务兵应征报名,如今年无参军入伍意向,兵役登记时可选择“只进行兵役登记,申请2024年度缓征”;

(5)往年已参加兵役登记的,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对个人登记信息进行核验并申请今年应征报名。

二、登记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三、登记方法

(1)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www.gfbzb.gov.cn);

(2)按要求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参军意向等基本信息(牢记账号和密码);

(3)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

(4)持《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及身份证前往乡(镇、街道)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按有关规定确定本人是否应服兵役、缓服兵役、免服兵役或不得服兵役;

(5)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往登记的,可书面委托亲属或所在单位代为登记。

四、组织实施

(1)辖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县、市、区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地区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填写《兵役登记表》,依法确定应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并报县、市兵役机关批准;

(2)辖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按照县、市兵役机关的安排和要求,对本单位和本地区的应征公民,进行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文化初步考查,选定政治思想好、身体好、文化程度高的应征公民为当年预定征集的对象,并通知本人;

(3)辖区县、市征兵办公室和基层单位应当加强对预定征集的应征公民的管理、教育和考察,了解掌握基本情况。预定征集的应征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县、市1个月以上的,应当向所在基层人民武装部报告去向和联系办法,并按照兵役机关的通知及时返回应征。预定征集的应征公民所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督促其按时应征,并提供方便;

(4)高校兵役登记工作,可由各高校征兵工作站采取集中统一登记的方式进行。

五、责任追究

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或者有妨害兵役登记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福建省征兵工作条例》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建省高等院校征兵工作机构建设的通知》(闽政办〔2017〕2号)文件精神,新生入学报到时,高校征兵领导小组和征兵工作站负责组织查验《兵役登记证》,填写《大学生兵役登记册》,督促未登记学生按时补办兵役登记手续。

福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4年1月1日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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