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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到来之际,24日,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出《致广大运输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春运安全的一封信》,倡导企业主严格落实相关安全制度,广大从业人员杜绝疲劳、分心、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确保春运行车安全。

信中呼吁,企业负责人应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道路运输、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信中强调,驾驶员日间连续驾驶时间勿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时间勿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开车时吸烟、喝水、接打手机、收发微信、刷短视频等分心驾驶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自觉摒弃驾驶陋习,杜绝超员载客、人货混装等违法行为。途经临水临崖、桥梁隧道、急弯陡坡,注意观察警示标牌,减速慢行,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切勿强超强会。遇雨雪、冰冻、团雾等恶劣天气,谨记“限速、控距、亮尾”。新春佳节欢乐相聚,喝酒应酬增多,请务必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记者 张铁国)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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