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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出台加强中小学体育“四项管理”要求。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体育教育教学,日前福州市教育局发布加强全市中小学体育“四项管理”要求,推动学校体育工作向更高质量发展。以下为“四项管理”要求的具体内容:

一、加强课表管理

一是实行课表备案制度。全市中小学校体育与健康课表实行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制度,各学校在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将本校体育与健康课表上报所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强化课表源头管理。

二是实行课表公示制度。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在本部门官网、官微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每学期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表,同时公布社会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监督小组,对于有问题反映的学校,要开展联合调查。

二、创新课程管理

一是试点构建“N+1”阳光体育课程。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学校至少遴选5所中小学作为试点,在不违反省颁课程的前提下,试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现有体育与健康课、大课间活动、体锻课基础上(即“N”),每周增加1节体锻课(即“1”),基本实现每天开设1节体育锻炼课程。

二是规范试点工作组织实施。体锻课的实施必须以年级为单位,体育教师负责牵头、班主任及其他科任教师协同管理,开展体能或跑、跳、投等基本运动技能和球类等专项运动技能锻炼,每次不少于40分钟。不得以大课间活动替代体锻课。

三是夯实大课间活动制度。抓实中小学校每天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引导中小学结合地域、校际实际,创新开展大课间活动编排,将大课间活动与传统武术、舞蹈等非遗文化项目相结合,开发符合学生身心特点、乐于参与的活动课程,激发学生的锻炼热情。

三、强化监测管理

一是实施第三方监测。通过购买服务开展义务教育部分学段学生体质健康集中监测,进一步提高监测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

二是科学运用监测结果。利用不同学校、年级段的体育质量监测数据,形成全市学生体质健康分析报告,建立学生体质健康预警机制。

四、从严督导管理

一是开展专项督导。开展学校体育与健康课实施情况专项督导。采取市、县交叉形式,对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与健康课开课率、体育师资配备、体育硬件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随机督导。

二是强化结果运用。加强专项督导、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学生近视率情况的综合运用,对于存在问题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予以问责,相关结果向所在地党委和政府反馈。将督导、监测结果与学校书记(校长)年度绩效考核以及各类评先评优挂钩,并作为申报体育特色学校等市级及以上体育示范创建工作的重要参考。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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