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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展示鼓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浓厚氛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福州市鼓楼区文化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非遗展品,用于福州市鼓楼区文化馆展出。

征集范围

以鼓楼列入区级及以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为重点,广泛征集与之相关的实物、图片、影像资料等。 

(一)民间文学、民俗类。征集项目的历史资料(手稿、抄本、地方文献、族谱等)、相关书籍、仪式用品、器具、民俗活动场景图片、音像制品、数字资源等。 

(二)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类。征集项目的历史资料(旧曲谱、民间抄本、老剧本、手抄本等)、演出道具和服装、服饰,地方剧种服装、服饰,演出场景、舞台场景图片,代表性传承人作品,音像制品、数字资源等。 

(三)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征集项目的历史资料(武术文献、套路集册等)、武术器械、武术套路、动作模型等,以及传统竞技游艺活动器具、器物、场景图片、音像制品、数字资源等。 

(四)传统医药类。征集项目的历史资料(医药文献、手抄本资料等)、中药药物、中药炮制工具、治疗器械、传统医学模型、老字号相关实物,以及代表性传承人相关资料、音像制品、数字资源等。

(五)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类。征集项目相关历史资料(传统图样、设计稿、绘制本、模型等)、代表性作品、原材料与制作工具,代表性传承人作品等。

征集要求

主要面向民间开展征集,鼓励鼓楼区级或市级以上的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传承示范基地、代表性传承人进行精品借展,传承人借展且经审核予以展出的,将在传承人年度评估中予以加分。展品征集后,统一签订参展协议书。展品展期为一年,一年后予以退还。

(一)主题内容积极向上,充分反映福州市鼓楼区优秀传统文化及其表现形式。 

(二)作品为作者采用手工技艺的原创作品,须采用天然材料,能够体现原材料珍贵性与唯一性。

(三)作品体现鼓楼区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当代作品作者为鼓楼区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四)参展人或单位须对非遗展品拥有全部所有权、著作权等相关权利。 

组织方式

由福州市鼓楼区文化馆成立征集工作组。由征集工作组组织专家对符合征集要求的非遗展品进行遴选、论证,确定入选的非遗展品。

联系方式拟参与人员(单位)请于4月1日前填写附件《鼓楼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非遗展品征集表》,并发送至邮箱:glqwhg@sina.com。

联系人及电话:林羿辰、马毓,0591-87593523。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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