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外卖平台餐饮经营主体进行检查,发现一家网红冰饭店在售产品有“生腌泥螺”“生腌皮皮虾”等生食类食品。该商户未取得“生食类食品制售”许可,擅自从事生冷食品的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等规定。
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该商户改正违法行为,并对相关产品进行下架处理。考虑到该商户属初次违法,且经营规模小、货值金额较低,对其作出罚没款5030元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提醒餐饮经营者,应确保实际经营的食品类别与许可证的经营项目一致,在不具备经营条件、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切莫抱有侥幸心理,随意售卖生食类食品。消费者消费前可通过查看食品经营许可证,看商家是否取得“生食类食品制售”许可项目,如发现违规行为,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案例点睛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入网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类别范围销售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除外。(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周燕芳)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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