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福建频道>福州新闻
分享

海峡网6月6日讯(海峡网记者 林宇鑫)近年来,二手车交易市场进入快速发展期,成交量增长的同时,因二手车行业信息不对等、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存在诸多的交易风险。

近日,福清市民袁先生向东南网《直通屏山》反映称:他向福清的二手车商黄某购买了一台小轿车,办理过户时发现发动机号被私刻无法过户。平潭福州两地的交警车管部门都告知他车辆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但是如今法院判决要他履行购车合同,配合黄某完成车子过户。他不知道应该如何执行判决?法院的判决和车管所的反馈使得袁先生左右为难。

法院:过户,车管所:不能过户

袁先生本人在福清某车行从事汽车维修工作。他告诉记者,他于2021年11月向二手车商黄某购买了一台小轿车。据黄某介绍这辆车是原版原漆,车况很好,并且也拍了视频给他,显示公里数是18万多公里。

法院判过户,车管所说不能过户!二手车主:我该怎么办?

法院判过户,车管所说不能过户!二手车主:我该怎么办?

黄某向袁先生发送的车辆外观和车辆里程表图。袁先生 供图

“跟他(黄某)也是朋友,都认识的,我当时刚好也准备换车,后面去看了感觉看着也还可以,就买了”,袁先生说,两人在2021年的11月11日签订了购车合同,他一次性付清购车款。因为原车主黄某想要保留原车牌号码,“我也希望挂好号段的平潭车牌,所以双方协商暂缓办理过户手续”。

法院判过户,车管所说不能过户!二手车主:我该怎么办?

对方于2021年11月11日签订的购车合同。袁先生 供图

时隔一年多,2022年12月,双方委托中间人去往平潭车管所办理过户,车管所查验发现该发动机号被私刻,不符合办理过户手续的条件。

平潭车管所的查验结果让袁先生对车况产生了疑问。他通过软件查询发现,车况与黄某的描述存在很大不符,主要有事故记录有十几次,公里数早在2017年就有28万多公里,加之发动机存在问题,因此他向黄某协商废除合同,要求退还购车款。但黄某不愿意,并在2023年4月向鼓楼法院起诉。

袁先生认为黄某存在欺诈,具体体现在车辆公里数、发动机、事故记录及维保记录三个方面,向法院提交反诉。

法院判过户,车管所说不能过户!二手车主:我该怎么办?

法院判过户,车管所说不能过户!二手车主:我该怎么办?

法院判过户,车管所说不能过户!二手车主:我该怎么办?

经2022年12月查询,车辆公里数不符,曾多次发生事故,并且发动机多次维修,与黄某描述不符。袁先生 供图

由于合同中注明“甲方不保证公里数的真实性”,手写了“整车不保,车况双方已确认清楚”等字样,并且双方已签字;并且法院认为袁先生是车行经营者,有更换、维修发动机的能力,当时距离签订合同已经过去一年多,无法证明发动机是哪方更换维修。鼓楼区法院判定欺诈的主张不能成立。对于这一判决,袁先生表示无奈和困惑。他前往平潭和福州的车管所办理过户,此次,两地车管所均未通过车辆过户需要通过的审核。

法院判过户,车管所说不能过户!二手车主:我该怎么办?

法院判过户,车管所说不能过户!二手车主:我该怎么办?

福州车管所和平潭车管所以“发动机号私自打刻”为由,未通过过户手续。袁先生 供图

此后,袁先生向福州中院提起上诉,并提交了更多的证据,包括福建南方司法鉴定中心开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福州和平潭车管所开具的退办告知单、年检未检查发动机号码的录音通话和车辆真实公里数的证明等等。福州中院审理后判定,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黄某存在欺诈行为,驳回袁先生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法院判过户,车管所说不能过户!二手车主:我该怎么办?

福建南方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发动机号码有改动痕迹。袁先生 供图

袁先生表示黄某不愿意配合过户流程,声称一切与律师沟通。目前袁先生面临着车辆无法过户的问题,同时他希望法院能够重新开启调查监督程序。

记者拨打黄某电话,想了解相关情况,对方直接说“打错了”,随即挂断了电话。

车管所:申请发动机变更手续后方可过户

记者咨询了福州车管所,被告知袁先生的二手车未通过查验是由于机动车存在打磨私刻,建议去车管所做变更发动机登记,才能正常过户。

但由于当前的发动机存在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才能申请变更手续。对此,袁先生表示并不实际,也不应当由他承担换发动机的费用,“新的发动机很贵,比车的实际价值还高,发动机号不是我刻的,我不应该去承担这笔大额费用。”

目前事件的难点在于,由于时间间隔较久,对于哪方更换、维修了发动机存在争议,缺少确凿证据。至于为何在一开始没有检查发动机,袁先生表示:“正常情况下交易都不会去查发动机,有问题的话它就过户不了,我们也没这个经验,没这个能力。我肯定是没有去动过发动机,如果有动过我就不会一直折腾这个事情反复起诉了。”回想起买车的经历,袁先生觉得很冤枉。

律师:建议以“执行不能”向法院反馈

对于目前事件的僵局,记者咨询了福建协同律师事务所的陈永涵律师。陈律师表示,法院判决须配合办理车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车管所又表示无法过户,那么就存在“执行不能”的情况。对于车管所提出的“更换新发动机”的建议,也属于这个范畴,因为更换发动机的价格已经超过了车辆本身价格,执行并不实际。可以让车管所出具一个书面拒绝的材料,向法院反馈,让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那么袁先生能否再次向法院起诉呢?陈律师表示,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如果是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后的,不能上诉。“卖方起诉是要求买方继续履行合同,法院判决继续履行,那么不能再起诉撤销合同,目前存在的是无法履行的问题。”如果当事人认定判决结果有错误,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此外,车辆已经经由买方使用几年时间,存在耗损,差价也是买方诉讼时需要考虑的问题。

律师也提醒大家,在购买二手车时,一定要对于外观、公里数、事故和维修记录、发动机等情况进行细致检查,切勿轻信卖车方口头描述。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查看条款,保障自身权益,购买后也要尽快办理过户手续,规避后续可能引起的法律风险。

责任编辑:赵睿

最新福州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同心共富•陪伴成长 育儿金融产品发布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