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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徐东走进12345热线,回答群众关心的问题。2小时内,徐东共接听回访17个诉求件,主要涉及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治理、保安员证办理,企业公章管理和户籍、身份证、居住证办理等。

诉求:我是外省人,目前住在仓山下渡街道,要如何办理居住证?

答:根据《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外地来福州需要居住半年以上,满足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三种条件中的一种,才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居住证。如果居住未满半年,可先办理居住登记,可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也可通过闽政通或e福州APP办理。需要提供3种材料:一是《福建省居住登记表》,二是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三是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其中,自有(亲友)房屋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或购房合同,租住房屋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出租人出具的住宿材料,居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读学校等宿舍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住宿材料,或其他能够证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材料。

诉求:我和我爱人户籍在龙岩,孩子在省妇幼保健院出生,能不能在福州落户?

答:今年4月1日起,福州市已开通全类别户政业务“省内通办”。您可向就近派出所窗口申请,办理小孩随您在龙岩户内申请出生的申报,并提供落户方居民户口簿、小孩《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结婚证等材料,到福州任一派出所申请出生登记,经您或您爱人户口所在地龙岩公安机关审核同意后办理落户。

诉求:公司的公章被他人伪造,后续该如何处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您如果确认公章被他人伪造,可携带真章及能证明被伪造的材料,到辖区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启动相应调查程序。若有疑问可拨打市局治安支队电话87026030咨询。

诉求:我是厦门人,身份证丢了,能在福州补办吗?急用的话,如何办理临时身份证?

答:您可在福州办理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业务。根据省公安厅《福建省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省内户籍居民身份证丢失,可由本人持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护照、驾驶证(含电子证照)等公安机关颁发的证件之一,前往省内任一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补领手续。

如果需要办理临时身份证,可在办理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手续时,当场向派出所户籍窗口提出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申请,也可在未领到居民身份证前的等待期间,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或者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护照、驾驶证(含电子证照)等公安机关颁发的证件之一申请临时居民身份证。

诉求:我在仓山新开办了一个公司,需要刻制公章,需要什么条件?要去哪里刻?

答:对于在福州市新开设的企业刻制新公章的,需提供以下条件:用章单位证件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目前,用章单位申请刻制各类公章,只需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到具有公章刻制资质(即取得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印章刻制企业直接刻制。

诉求:居民小区噪声超过多少分贝算扰民?

答: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出台的《福州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明确规定,福州市城区按照0-5类声音环境功能区管理。您居住的小区在昼夜时段(6时至22时)噪声不得超过55分贝,夜间时段(22时至次日6时)噪声不得超过45分贝,否则就算扰民,可报警或拨打12345热线反映,我们会到场核查处理。(记者 林晗)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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