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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补办房产证需要等十几天,现在1个工作日就可领取,真是太方便了。”近日,在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市民陈女士领到补办的不动产权证书后十分欣喜。

据介绍,过去,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需公告15个工作日才可予以补发。记者从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获悉,现今无需等待15个工作日,福州市补办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已实现1个工作日后,权利人即可领取,为市民和企业带来更大便利。

据了解,日前《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六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公布,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进行修改,取消15个工作日的公告时间限制。自《决定》公布之日起,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第一时间组织业务处室对业务流程进行调整,现在福州市五城区内不动产权利人因遗失、灭失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申请补发登记的,由该中心在门户网站上刊发遗失、灭失声明后即予以补发。根据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后权利人即可领取补发的证书或证明。(记者 赖志昌)

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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