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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作为特殊商品,其生产流通环节受到严格监管。然而福州的王某某夫妇、陈某某3人却干起了“职业收药人”的行当,将用医保卡虚假开出的药高价变卖获利,3人因此获刑并被处罚金。

2022年1月,王某某夫妇经常在路边举收药广告牌、散发“高价收药”等违法小广告,吸引参保人员利用医保卡虚假开药。在低价收购后,两人将药加价售卖给陈某某等人进行牟利。至2023年9月,共查获药品达5000余盒,销售金额达70余万元。

这么多药,陈某某如何处置?鼓楼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陈某某将这些收购的药品销往外地,销售数额达155余万元。经办检察官结合物流发货记录及收货地点信息开展分析,挖出3家位于外省的收药机构,并通知公安机关及时查扣“回流药”。

2023年9月底,王某某夫妇、陈某某等人落网后,为实现全链条打击,检察官通过分析上述人员的转账及交往人员记录,结合调取相关医保消费数据明细,咨询医保专家,比对慢性病患者的年均开药金额等,利用“数据画像”锁定数名上游参保人。他们的开药频次和发生费用都远超正常范围,长期顶格开药并转卖,涉嫌诈骗国家医保基金,相关犯罪线索已移送侦查机关。

“医保经费是‘救命钱’,药品流通更是有严格的规范,这些回流药和骗保的行为对群众健康和医疗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承办检察官表示。王某某夫妇、陈某某等人明知药品为医保骗保购买而非法收购、销售,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经鼓楼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王某某夫妇、陈某某等人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万元和5000元不等。同时,检察官充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等刑事政策,促成王某某夫妇、陈某某等人退出违法所得20万元。

为强化案后社会治理,鼓楼区检察院督促主管部门将查扣的药品及时销毁,避免流入市场,同时联合鼓楼公安分局、区医保局建立涉医保案件信息交互共享机制,实现提前介入、快速响应。此外,依托法务特派员、“蒲公英”普法志愿者等机制,检察官还深入社区网格、长者食堂和大型医院,对医保骗保犯罪行为及社会危害性开展普法宣讲,提升全社会守护医保基金的意识。(记者 张铁国 通讯员 林英 许璧尊)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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