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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8日从市消防救援支队获悉,今年初以来,福州共发生139起电动自行车火灾。这些火灾中,39起由电池故障热失控引发;91起由电气线路及设备故障引发;另外9起由其他原因引发。据了解,其中部分火灾涉及违规室内充电和非法改装。

28日,市消防救援支队还曝光了3起电动自行车火灾典型案例,涉及爱玛、新日、小牛3个品牌。

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

5月22日,台江区广达南路边达大厦3号楼商场一家药店发生火灾。经调查,起火点为店铺东侧卷帘门旁停放的一辆电动自行车。起火原因为车辆电气线路故障。

据了解,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于店面内部,车辆品牌为爱玛。

锂电池热失控

引燃周边可燃物

6月20日,长乐区松下镇首祉村军民路14号鑫海生活区室外停车棚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50平方米。火灾烧损烧毁室外停车棚、电动自行车等,未造成人员伤亡。经调查,起火原因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过程中锂电池热失控引燃周边可燃物。

据了解,该电动自行车品牌为新日,新车原装铅酸电池。车主于去年将原装铅酸电池更换为锂电池,把充电口换成锂电池专用充电口。

6辆电动自行车被烧毁

7月8日,福清市玉屏江滨路4-4号、4-5号店面发生火灾,起火建筑为10层钢筋混凝土结构,该场所建筑面积约120平方米,过火面积约7平方米。火灾烧毁6辆电动自行车,无人员伤亡。

经调查,起火部位为福清市玉屏江滨路4-4号、4-5号店面,起火点为福清市玉屏江滨路4-4号、4-5号店面中部区域,初步认定起火原因为电动自行车电气线路故障。

该电动自行车停放于店面内部,车辆品牌为小牛。

市消防救援支队提醒,市民应合理控制电动自行车充电时间,勿在住宅内充电,勿飞线充电,勿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道,勿盲目改装电动自行车。(记者 肖远强)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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