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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网络水军”等违法犯罪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侵犯公民合法权益。2024年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坚持“全链条、全平台、全领域”覆盖,持续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切实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8月5日,福州公安曝光7起近期侦办的典型案例,提醒广大网民加强对各类“博眼球”信息的鉴别、识别,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案例一:今年7月,长乐男子李某通过网络平台曝光其前女友私密照,侵犯他人隐私,造成不良影响。目前,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今年7月,福清网民陈某在某网络平台发帖造谣福清某地发生爆炸事件死了十几人,扰乱网络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陈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今年7月,晋安网民王某通过剪辑嫁接往年视频,散布福州台风汛情谣言信息,混淆视听,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目前,王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四:今年6月,郭某在某网络平台上发布“某地又溺水死了一人”的网络谣言信息,引发网民关注和热议,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目前,郭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五:2022年3月以来,陈某等人以文化传媒公司为幌子,暗地里从事“网络水军”业务,有偿为文娱、“饭圈”、网络直播等从业人员或群体提供虚假“转赞评”服务,以实现打榜、上热搜等目的,涉案金额数百万元。目前,陈某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六:2022年2月以来,吴某等人利用持有的大量“水军”账号,通过远程控制软件添加陌生人员网络社交平台账号,并在聊天群组内发布股票走势分析,营造股票专家人设,诱导客户掉进诈骗团伙设置的投资诈骗陷阱。目前,吴某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七:2023年10月以来,肖某利用持有的大量“水军”账号,通过预设的操作方案及话术,有偿为网络电商商家进行转发、点赞、好评及差评的投诉业务,实现“流量造假、刷量控评”。目前,肖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记者 肖远强 通讯员 陈宇航)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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