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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州市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印发,提出5方面15条具体措施,力求从体制机制上形成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合力。

优化县域医疗卫生功能布局方面,到2025年,各县域医共体全部达到国家紧密型评判标准,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建设一批县域医疗次中心。各县(市)区在县城之外遴选1~5所达到推荐标准、开放床位数不低于50张、辐射服务人口不低于10万人的乡镇卫生院建设县域医疗次中心,辐射带动一般乡镇卫生院,与县级医院形成功能互补、协同推进、差异化发展格局。

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方面,到2025年,常住人口30万以上的县(市)至少建成1所达到国家推荐标准的县级医院,福清市、长乐区、闽侯县、连江县要提升建设一所公立医院达到三级综合医院水平,有条件的要积极建设三级乙等以上医院。实施“联合门诊”“联合病房”等项目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水平。

统筹乡村医疗卫生相关领域改革发展方面,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内涵建设,建设2家省级、8家市级精品中医馆。推动10%的村卫生所设置“中医阁”。到2025年,80%以上村卫生所能够规范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20%以上乡镇卫生院每家至少建成1个慢性病一体化门诊。

提高农村地区医疗保障水平方面,加强农村地区医保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医保四级经办服务体系,打造“经办服务15分钟医保便利圈”,将医保公共服务纳入农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在村医保基层服务点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更多的医保公共服务事项下沉到村一级办理,让群众在家门口就可以享受到便捷高效的医保经办服务。(记者 马丽清)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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