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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定2024年第一批总部企业的通知》,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建永荣锦江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被认定为综合型总部企业,永辉彩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被认定为运营中心职能总部。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延续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政策的通知》,申请综合型总部企业认定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在福州市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统一核算,并在福州市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投资或授权管理和服务的企业不少于3个,其中本市外不少于2个,且对其负有管理和服务职能;营业收入中来自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的比例不低于20%。在福州市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统一核算,属于其母公司的全资或绝对控股子公司,且同时符合一定条件的,可认定为销售中心职能总部、运营中心职能总部、研发中心职能总部等职能型总部。(记者 曾庆贤)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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