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辉接听12345热线。两个小时内,他共接听、回访了15个诉求件,涉及公证、房产过户、公积金提取等。
医保缴费不足
也可申请“退休一件事”
问:我医保缴费不足25年,请问我能打包医保退休待遇事项,申请办理“退休一件事”吗?
答:“退休一件事”是将人社、医保等5个职能部门办理的参保人员待遇资格确认、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认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核准、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退职)核准、新增待遇核定发放、职工在职转退休、医保缴费年限核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户籍信息确认等10个“单事项”整合。
因为以养老保险正常退休及提前退休作为打包主体,所以只要符合养老保险退休条件就可以申请“退休一件事”。您医保缴费不足的情况可以申请“退休一件事”,但是建议您向医保中心先申请办理医疗保险的补缴等相关业务,在符合医保退休条件的情况下打包申请医保退休待遇事项。公积金业务和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情况与上述相近,若未达到相关条件,可不进行打包办理,待符合条件再一并打包申请即可。“退休一件事”打包事项搭配方便灵活。
开办运输企业
线上线下可申办相关证件
问:我想在台江区注册一家运输企业,请问怎么办理相关证件?
答:目前我们推出了“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可以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申办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道路运输证。线上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PC端)和闽政通App(移动端)“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进行申请。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现场提交申请,由线下专窗工作人员进行受理。
遗嘱无法作为
产权过户的直接依据
问: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做完遗嘱公证,在遗嘱人去世后要进行产权过户,是否还需要进行公证?
答:继承手续因各个家庭情况不同而不同。遗嘱不能简化继承手续,遗嘱的作用主要是为了预防纠纷。遗嘱是无法作为产权过户或领取存款等遗产的直接依据。根据民法典第1142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遗嘱形式多样,是否被撤回变更了、是否是最后一份,都需要通过继承的手续加以确认,确定最终的遗嘱受益人。所以在被继承人死亡后,还需要办理遗嘱继承公证或者接受遗赠公证,才可以作为产权过户的依据。
这种情况需办理
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
问:我爷爷去世前在福州有一处房产,现在家人商量后想让我继承该处房产。我弟弟在外地,不方便回来办理放弃房屋手续,这种情况我要如何办理继承手续?
答:一般来说,有继承资格的继承人都在本地的话,需共同前往公证处,其中如有放弃继承权的,需要当面签署放弃继承的声明。因你弟弟在外地,可以通过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的方式来替代。
你弟弟可以在当地的公证机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再将公证书邮寄给你。你在福州办理继承公证时,提交你弟弟的放弃继承声明书公证,就不需要他本人再回福州办理。
职工父母住宅增设电梯
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问:现在我父母没有公积金,我缴存的是福州市公积金,现在父母在福州市区的房子要加装电梯,该如何提取公积金?
答:因职工及配偶双方父母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您需携带以下材料至窗口申请办理,材料包括: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关于加装电梯建筑方案技术审查意见单、分户实际出资明细、交款凭证、不动产权证、直系亲属关系佐证原件(户口簿或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
满足这些条件
可免施工许可
问:福建省工程装修项目要满足什么条件可免施工许可?
答:根据闽建建〔2020〕4号文件,“2020年10月1日起,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无需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上述两个条件只需满足一个即无需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婚后房产变更为个人房产
需这样办理
问:我婚后的房子是在鼓楼区鼓东街道都市丽景,房产证上只有我个人的名字。请问我怎样才能把我这个婚后的房产变为个人房产?是否需要公证?
答: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第1065条的规定,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如果您婚后购买的房产,即使房产证上只有您个人的名字也是您与您的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如果想让上述房产归您个人所有,您可以在和您丈夫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通过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公证,约定上述房产归您个人所有,不作为您与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
机动车驾驶证公证
可跨省办理
问:我户籍在浙江省,驾照也是在浙江省考取的,目前在福州市工作,现在因为出国需要,我想对驾照进行公证。请问福州市公证处是否可以进行公证?
答:可以,机动车驾驶证公证是跨省通办事项,可以跨省办理。另外学位公证、学历公证、纳税状况公证都属于跨省通办事项,均可跨省办理。
这种情况可申请办理
省内跨中心委托还贷
问:我原来是在南平缴存的公积金,现在已经转移到了福州市台江区,我每个月是否可以做公积金自动还贷提取业务?
答:公积金缴存在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在福建省内公积金中心的缴存职工,可申请办理省内跨中心委托还贷业务。申请时, 住房贷款未逾期且已还贷满1个月(含),与上一次还贷提取时间间隔满1个月(含)即可办理。(记者 梁凯鸿/文 叶诚/摄)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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