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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修订印发了《福州市会展管理办法》和《福州市会展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16日,市商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两个《管理办法》进行集中发布和解读。据悉,企业举办展览,最高可申请600万元补贴。

记者从会上获悉,为了加大对市场化会展项目及主体的政策支持力度,提升市场化办展水平,市政府修订出台了《福州市会展管理办法》和《福州市会展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分别于10月15日、16日施行。

会上,市商务局会展发展处处长黄普深对企业申请会展项目流程作了详细说明。在会展项目举办前,申请主体需填报《福州市会展专项资金预申请表》,市商务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审核,对审核无误符合资助条件的,由市商务局按照有关规定拟定资助和奖励方案,并在官方网站公示7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市商务局根据年度扶持会展发展资金预算安排情况向市财政局提出用款计划。市财政局按规定程序报批后,予以拨付资助资金。

市商务局三级调研员程学英说,本次新修订的《福州市会展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了对市场化会展项目及主体的政策支持力度。举办会议方面,不设配套展览的要求,而且企业最高能申请到300万元补贴,会议的规格和档次越高,补贴就越高。举办展览方面,将按照档次和规格进行细分,分为国际性展览、全国性展览、海峡两岸展览、本土新题材展览、“产业+会展”专业展览等,企业办展览的导向性和操作性更明确,企业最高能申请到600万元补贴。(记者 陈君沂)

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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