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日获悉,为强化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任务,预防食品安全和食堂管理事故,市教育局制定局长陪餐制。
陪餐人员为市、县两级教育局局长、分管副局长、机关处(科)室负责人。陪餐对象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或者从校外供餐单位订购食品向学生提供餐饮服务的中小学校。
原则上陪餐人员每月到中小学、幼儿园陪餐不少于一次。(记者 林铭)
责任编辑:肖舒
相关阅读
关键词:
食品安全
- “诚信尚俭,共享食安”——福清市开展2024年食品安全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2024-10-17
- 厦门出台供校集体配餐食品安全团体标准2024-09-02
- 最高法发布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2024-08-22
- 公安部:紧盯大排档、烧烤店等重点场所食品安全2024-08-13
- 连续五年受到表扬 去年漳州食品安全工作获评A级2024-08-02
- 2024年青少年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科普教育活动在福州举办2024-07-30
- 人大代表提交多份建议关注中小学生校园食品安全2024-05-07
- 泉州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活动 抽检食品合格率达97.69%2024-03-21
- 泉州市发布梅汛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2024-03-19
- 最高法发布涉未成年人食品安全司法保护典型案例2024-03-15
- 最新福州新闻 频道推荐
-
福州高新区:党建引领解难题 办证服务零距离2024-11-10
-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 福建高技能人才赴宁夏交流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