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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3日从福州多家银行及房产经纪机构获悉,从4日开始,福州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低于3.1%。据了解,这是银行根据风险定价原则上调房贷利率,并非政策收紧。

3日,准备购房的市民邱先生接到房产经纪人通知:“12月4日开始申请贷款的单子,贷款利率由3.05%(3.6%-55BP)调整至3.1%(3.6%-50BP)。”

随后记者从福州多家银行获悉,12月4日开始,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至不低于3.1%,仍处于历史低位。

多家银行表示,今年初以来,福建省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降明显,已经处于历史低位,接近公积金贷款利率。综合考虑资金、风险、运营、资本、税收等成本后,当前个人房贷利率的保本点在3.2%左右。房贷利率长期低于银行经营成本,是不可持续的,也不符合风险定价原则。此外,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来看,商业银行已两次批量下调利率,并启动常态化调整机制,且大量客户重新选择了重定价日,导致存量房贷利率快速下降,给银行经营带来压力。因此,在净息差持续收窄的背景下,除政策利率引导外,银行需要根据经营成本合理确定房贷利率。

记者获悉,此前杭州、广州、南京、武汉等城市都上调了房贷利率,目前利率都在3.1%左右。不过从整体来看,当前房贷利率仍属于偏低水平,信贷政策也处于比较宽松的时期。

对于利率的变动,有市民询问:“房贷利率调整至3.1%,对我在还款的房贷有影响吗?”对此,多家银行客服人员表示,3.1%是新发放房贷的利率,存量房贷利率不受影响。(记者 江海)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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