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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福州烟花爆竹燃放有何规定呢?为此,记者采访了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福州市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方案》,春节期间福州市限放区限燃“200响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

据悉,五区限放区域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不含宦溪镇、寿山乡、日溪乡)、马尾区(不含亭江镇、琅岐镇)。限放区域内允许燃放时间为:除夕、正月初一全天,农历腊月二十四、正月初二到初六、正月十五6时至22时。

根据工作方案,1月10日起,各区政府以村(居)为单位组织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劝导队,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文明劝导,安排执法力量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市民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立即拨打 110、12345或所在地乡镇(街道)举报电话。(记者 郑瑞洋 通讯员 李楠)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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