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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面写有“执法如山为企业解难,秉公办事为企业排忧”的锦旗,送到福州中院法官手中。这面锦旗见证了福州“法仲联侨”协同机制顺利化解首件跨国纠纷。

福州“法仲联侨”化解首例跨国纠纷

福州中院法官在线上组织调解。(福州中院供图)

这起纠纷,要追溯到5年以前。2020年,比利时某公司向上海某公司购买了130万只口罩,并约定口罩需满足欧盟安全认证。货物出关后,这批口罩在比利时被销毁,导致比利时某公司虽已付款却无货可收,由此引发跨国诉讼。

2023年,上海法院就此纠纷作出民事判决,认定上海某公司违约,需退还货款257万欧元。然而,上海某公司名下早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比利时某公司认为,案涉口罩系福清某公司所出售,口罩因不符合欧盟认证标准被销毁,福清某公司应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抱着这样的想法,比利时某公司将福清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偿付522万元人民币。福清法院随后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福清某公司需向比利时某公司支付款项435万元人民币,福清某公司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案件便由此到了福州中院。

一边是比利时外企,一边是福清知名上市侨企,如何才能在依法判决的同时不留“后遗症”?刚刚启动的“法仲联侨”协同机制,为中院法官送来新的解决思路。

今年2月,在福州中院、福州市侨联、福州仲裁委的共同努力下,“法仲联侨”协同机制正式启动。针对涉外、涉港澳台侨、涉自贸区案件,福州中院、福州市侨联与福州仲裁委三方可发挥各自优势,通过聘请特邀调解员,全过程实时加入案件纠纷的处理,形成“一纷共解”的大格局。

“该案既有外国企业,也有来自福清的侨企;三方共同介入调解,既能尝试实现实质解纷,也能为‘法仲联侨’机制运行提供实践样本。”福州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

很快,中院法官邀请了侨联相关负责人,以及特邀调解员汤桂凤协商。

和福清某公司交涉后,特邀调解员汤桂凤找到问题症结:口罩虽符合产品标准,但认证机构不在比利时所授权的名单中。“产品质量未必有问题,双方也都没有直接责任。能否换位思考,在补偿金额上互相让步?”

有了调解员的居中调解,案涉双方很快展现出积极的调解意向。最终,在法官、侨联工作人员、特邀调解员共同努力下,历经多轮调解,双方权衡利弊之后,就赔偿金额达成了初步意向。

然而,新的问题出现了:比利时公司代理律师身处上海,福清某公司代理律师、特邀调解员、审判法庭等则分处福州不同区域,如何顺畅高效完成调解?

“运用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足以满足多方需求。”福州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通过互联网云系统,分处多地的法官、诉讼代理人、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等隔空对话,充分交流调解意见。

最终,双方当事人以380万元人民币达成合意,随着书记员即刻上传调解协议,当事人在线签字确认,这起陈年纠纷,仅历时15天便成功化解。

记者了解到,“法仲联侨”机制还创新推出“减半再八折”的惠民举措,当事人同意仲裁调解的,仲裁费用在法院诉讼费用减半收取的基础上计收80%,并简化退费流程,以最快速度“点对点”办理退费手续,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记者 阮冠达 通讯员 张玲)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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