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发布公告称,《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已经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并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根据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章和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以下简称《立法条例》)于2001年制定,2016年作了部分修改。作为“管法的法”,《立法条例》自颁布施行以来,对规范福州地方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再度修改是我市深化立法领域改革的需求,旨在提高立法的时度效,推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福州实践。
修改后的《立法条例》结合福州地方立法工作实际,根据上位法的新规定新要求,对部分不相一致的条款作了必要修改,同时将许多福州立法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写入其中,涉及科学统筹安排地方立法工作、广开大门吸纳专家参与法规起草、开展“小切口”专门立法、法规施行满两年可开展执法检查等。(记者 李白蕾)
责任编辑:赵睿
- “智改数转”助推福州中小民营企业向“新”求“质”2025-04-07
- 福州两高校,一个买机场,一个买飞机2025-04-07
- 福州援疆医生以规范诊疗助力奇台医疗水平提升2025-04-07
- 完善路网建设 福州拟新建多条道路2025-04-07
- 福州高新区:从沙洲地里“长出”一座科技新城2025-04-07
- 福州未来一周昼夜温差显著 4月9日起雨水来袭!2025-04-07
- 连江深耕智慧海洋 5G网络覆盖范围拓展到60公里2025-04-07
-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十年路 人保同行共护千万家灯火”——2025年鼓楼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场活动举行2025-04-07
- 福州印发方案推进中试创新服务平台建设2025-04-07
- 福州将新增一处超百亩全民健身场所 拟建儿童游乐场等2025-04-07
- 最新福州新闻 频道推荐
-
福州高新区:从沙洲地里“长出”一座科技新城2025-04-08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 一周热点新闻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