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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出台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将合并实施。准备生育二孩的家庭能享受怎样的生育保险待遇?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张新华认为,按照《龙岩市职工生育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实施意见》精神,生二孩照样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4月1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发布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2015年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0.25个百分点和生育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的决定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这意味着生育保险将并入基本医保。

2016年1月1日开始,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实施。我市不少准备生育的家庭都关心生育保险政策。

针对市民普遍关注的生育保险方面的热点问题,5月3日,记者专门采访了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张新华,对目前我市的生育保险政策进行梳理和解读。

张新华认为,国家“十三五”规划已明确规定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实施,一旦实施后,生孩子的医疗费将从医疗保险基金里出,将减轻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

张新华说,现阶段,我市的生育保险政策主要遵从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的《龙岩市职工生育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保障职工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求。生育二孩照样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意见》有哪些新特点?

张新华认为,《意见》具有以下新特点:一、生育保险基金不分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全市统筹,统筹层次提高了,参保人员多了,抗风险能力增加了。全市实现“六个统一”即参保范围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经办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信息系统统一。二、缴费费率降低了,由原来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7%缴费,企业降为按职工工资总额0.5%缴费,机关事业单位降为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35%缴费。减轻了财政和用人单位负担。三、企业职工生育产前检查费报销额度由600元提高到800元,每人增加了200元。四、进一步明确了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生育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险不实行重复报销。

责任编辑:杨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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