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龙岩市台办联合出台印发《关于建立涉台民商事纠纷调解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
意见有三方面内容:
一是建立定期沟通联络工作机制。加强涉台民商事纠纷相关工作信息通报,建立联席会议、联络小组、信息定期通报制度,明确对口部门和联系人。
二是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稳妥开展诉调衔接工作,整合解纷力量,探索化解新途径,如委托台办或派员开展诉前调解、加强调解司法确认力度、强化诉讼指导与立案调解、创新委托调解与协助调解机制,做好判后答疑、调解回访及执行和解工作,确实优化从纠纷排查到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司法服务便民流程;加强法院与台办互动交流。
三是建立涉台纠纷预防排查、共同调研、走访,普法宣传、涉台培训工作等机制,及时总结纠纷调处经验,扩大涉台审判社会效果。
龙岩中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的出台,将促进涉台纠纷得到妥善化解,确实维护台商合法权益,营造台商良好投资环境。
责任编辑:杨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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