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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武平县出台《对部分产业规模企业试行用电增量补贴办法》,对机械制造和矿产品加工产业的规模工业企业实行用电增量补贴,以切实帮助企业降低用电成本,推动工业经济稳定持续增长。

该县针对机械制造和矿产品加工产业产能不足、增长乏力、用电成本较高等问题,结合省、市扶持工业经济稳定增长政策措施,制定出台了“用电增量补贴办法”。

补贴办法中规定,享受用电补贴企业必须是机械制造和矿产品加工产业的规模工业企业,每月生产用电在一定规模以上,其中机械制造企业每月用电10万度以上,矿产品加工企业每月用电20万度以上;或用电量同比有增长。其补助办法分基本电费补贴、用电增量补助和水泥企业用电补贴三种。用电补助办法试行时间为2016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月度终了30日内由企业向县经信科技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县经信科技局审核后转县财政局复核,报县政府批准后拨付。 (钟茂富 王发祥)

责任编辑:郑梅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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