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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笔者从连城县纪委获悉,该县对近期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村官贪腐案件进行全县通报,以此加大违规违纪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形成强烈震慑,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连城县查处通报的3起扶贫领域村官贪腐案件分别是:罗坊乡富地村原党支部书记胡大兴索要造福工程款问题。2013年10月,时任罗坊乡富地村党支部书记胡大兴,在村民胡某领取到乡政府2012年农村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资金后,伙同村主任向胡某索要人民币5000元,胡大兴个人从中分得2000元。胡大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莒溪镇厦地村原主任池开棠截留造福工程补助款问题。2010年8月,时任莒溪镇厦地村主任池开棠在厦地村2010年的造福工程补助款发放中,本应发放给陈某某户17500元,实际只发放5000元,截留12500元;本应发放给池某某户15000元,实际只发放6000元,截留9000元。池开棠共截留造福工程补助款21500元。池开棠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莒溪镇墙里村原主任廖发昌利用职便克扣低保金问题。2013年12月,时任莒溪镇墙里村主任廖发昌违规分配低保金,分两次向低保户林某群索要1070元低保金调整给林某妹,实际只将400元交给林某妹的儿子和儿媳,把剩余的670元占为己有。廖发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连城县在通报中指出,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群众对党的信任。要求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党员、干部,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始终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管理使用扶贫资金的主体责任,加强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廉洁高效。纪委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担当、寸土不让,对胆敢向扶贫资金伸手的人绝不手软、坚决打击,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贪污挪用等问题。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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