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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法官,法院的人身保护令,让我不用再担心受到骚扰,终于可以安心地生活了……”近日,苏大爷对前来送裁定的章法官说起自己的遭遇,悲痛难当,深感如此做法也是迫不得已。这是新罗区人民法院在我国首部反家暴法实施后签发的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家住新罗区的苏大爷有三个女儿都已外嫁成家立业,身边还有一个残疾的儿子,87岁高龄的他,平时生活都是由儿媳妇和大学刚毕业不久的孙子照顾。他身体很不好,今年一年就住了四次医院,每次都是儿媳妇和孙子照顾。照说女儿是父母亲的小棉袄,咋会让他心生恐惧,而寻求法院的保护呢?原来,苏大爷平时就跟儿子和孙子一起生活,因儿子和孙子没有房产,所以,女儿外嫁后,他就将他唯一的房产过户到了孙子的名下。就这样,苏大爷的两个女儿就开始不高兴了。经常到家里骚扰、谩骂他们,这让他们心生疲惫,产生恐惧,苦不堪言,无奈之下,于近期向新罗区法院申请人身保护。

新罗区法院接到苏大爷的申请后,院领导十分重视,当即指示民一庭法官前往苏大爷住处了解情况,并很快作出裁定,首次按照程序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由经办法官送到医院,告诉苏大爷,法院给你送裁定书就是禁止你二个女儿威胁骚扰你,你就放心养好身体吧,令躺在病床上的苏大爷感动万分。

新罗法院民一庭章法官告诉笔者,苏大爷的申请是合法有效的,应该得到法院的支持。向法院申请这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但免费,而且法院还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尽快作出裁定,这对当事人来说,能得到一个及时、有效的安全保护。章法官还认为,苏大爷的女儿应该承担起照顾父亲的责任,这也是法定的义务。同时,女儿对父亲房产的赠与问题提出反对意见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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