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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手拉手”来到法院,双方对事实没有任何争议,庭审不存在实质性抗辩,多以调解方式结案——这样的案件背后极有可能隐藏着虚假诉讼。这种行为,不但浪费了大量的司法资源,也损害了法律权威。对于虚假诉讼行为,龙岩市检察院民事行政处又是如何炼就“火眼金睛”的呢?

“法官,我有权优先得到赔偿。”2014年12月,新罗区郑某来到当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李某和他的妻子共同偿还本金200万元及利息。同时要求判决有权对被告郑某在城区所有的两套房产和一个车库进行拍卖、变卖款优先受偿。

“这钱一定要帮我要回来点,没想到他到处欠债啊。”郑某到法院起诉时一脸无奈。“我愿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偿还欠郑某的钱。”差点坐上被告席的李某态度却很配合。2015年1月19日,法院根据双方意见,出具了民事调解书。一场本来要闹到法庭上唇枪舌剑的借贷纠纷得到化解。根据双方的调解意见,李某夫妇在1月24日前共同偿还郑某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如果没有按约定还款,郑某有权对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所得款优先受偿。

“材料做得天衣无缝,该有的都有,让人觉得十分顺利和完美。可是根据群众举报,我们在对作为证据使用的转账凭证进行延伸审查时,发现了猫腻。”新罗区检察院民行科科长刘泉辉立即行使调查核实权。“为了对郑某和李某的转账凭证进行延伸审查,我们对每一笔资金的流动进行追查,有时候遇到去向不明时,我们加班加点去银行查账,入户做外围调查,就是为了拿出铁证。”参与此案调查的检察官郑晓娟告诉笔者。

经过检察院查明,李某因为债务缠身,为了防止其他债务人分走他的财产,在东窗事发前半年就和好友郑某积极谋划虚构借贷事实,并自导自演了这一出虚假诉讼的“闹剧”,检察院遂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015年10月10日,郑某和李某因为涉嫌妨害作证罪被警方立案侦查。

在龙岩检察机关查办的虚假诉讼线索中,民间借贷纠纷比例占近八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相对简单,一般都是亲友或利益共同体间合谋串通,伪造证据、虚构事实也比较容易,手段隐蔽,不易被发现。其目的无外乎恶意串通逃避债务和以多分执行款。所以我们在审查此类案件时格外注意。”龙岩市检察院民行处处长邱祥美介绍说。

在长期的打击虚假诉讼工作中,龙岩市检察院民行处逐渐摸索出了“龙岩模式”,通过加强与控申、公诉、林检等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和案源线索审查、移送机制;主动与法院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和虚假诉讼案源移送机制,重点筛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调解案件,以及涉及共有财产、优先权和关联企业间的财产纠纷案件,从中发现虚假诉讼线索,形成群策群力抓案源的良好工作局面,形成打击合力。

近年来,龙岩市检察机关打击虚假诉讼案件成果颇丰。据资料显示,2014年1月至2016年4月间,各基层院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7件:对原生效民事判决提请市院抗诉12件、对原生效民事调解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5件,法院均已裁定再审,再审后已改判(或以调解方式改变原判决结果)27件。从中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3人,检察机关起诉11人,法院已定罪判决10人。其中上杭县检察院查处的林某等人为逃避债务与15名债权人合谋制造虚假诉讼案,被写入2016年1月省“两会”的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责任编辑:周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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