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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龙岩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海峡网6月17日讯  (闽西新闻网记者 罗玉文 通讯员 翁永进) 昨日,记者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获悉,《龙岩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发布并实施,我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据悉,《方案》要求对工程建设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实行“宽进、严管”,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即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全流程、全覆盖改革,涵盖从用地预申请、立项到竣工验收以及水、电、气、通信、广电网络等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全过程;覆盖行政许可、公共服务、行政确认、内部管理、备案、其他行政权力等依申请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事项;除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外,各类工程项目都纳入改革范围。

《方案》要求,今年6月底前,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政府投资项目、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审批时限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项目减至70个工作日以内,小型投资项目减至50个工作日以内。初步建成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并与国家、省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到年底,实现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

为确保改革目标的实现,我市将精简审批环节,取消不必要的审批事项。《方案》提出将通过“调、减、并、放、转”和精简审批手续、全面清理和编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中介服务事项及收费清单,统一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的主流程,分别由发改、住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牵头实行统一收件、统一送达,其他部门不再单独收件,依申请的审批服务事项、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通过优化审批事项,采取加强各类空间规划衔接推动“多规合一”、建立项目前期储备、开展项目前期策划和区域评估、提高用地报批速度、精简土地证明文件、强化工程建设许可阶段联合技术指导服务、推行联合审图、多测合一、联合验收、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审批管理、制定审批豁免清单、负面清单、推行告知承诺制、规范中介服务和市政公用服务等改革措施。

此外,《方案》要求,统一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监督检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建设单位施工图落实情况、工程建设符合规划情况等工程建设领域行为进行监督,全过程监督实行信息共享,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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