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人被人抢走了,你们快点帮我!”近日一名年轻女子跑进晋江衙口边防派出所报警,坐在地上又哭又闹。
经了解,女子姓王,今年29岁,惠安人,常年在晋江龙湖镇打工。6年前,王女士经人介绍认识本地男子施某,与施某同居。春节期间,两人恋情被施某原配发现,原配忍无可忍要求离婚。施某这才着急,跟王女士说要分手,王女士情急之下向民警求助。
民警通知施某和妻子施女士到派出所,发现施某已经71岁,见到民警也不敢说话,施女士则情绪激动。原来,施某一家是龙湖镇人,家庭较为富裕。平日施某喜欢散步,经常外出喝酒,在一次聚会中认识王女士,之后两人产生感情,并在外同居。施女士不止一次发现丈夫有外遇,时常夜不归宿,但碍于面子不好捅破。
今年春节前,施某一直没有回家,施女士忍无可忍,向他摊牌要离婚。施某怕影响家人和孩子,一面央求妻子回心转意,一面与王女士谈分手,不料遭王女士拒绝。
民警向双方当事人进行劝导。施某对自己的所作所为非常后悔,主动向王女士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数百元。王女士见没有挽回的余地,只好离开。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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