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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泉州市教育局获悉,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我省将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学杂费,对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给予补助。

省教育厅日前发文要求,各学校对建档立卡和残疾的普通高中学生在2016年秋季学期开学报到注册时开通“绿色通道”,即在建档立卡名单中和残疾的高一、高二、高三年级学生一律先行入学,不收取学费,待中央和省政府相关政策出台后按规定补办资助手续。此外,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免除学杂费的同时,还可享受最高档国家助学金的资助。

责任编辑:周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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