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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市民使用电动平衡车等滑行工具在道路上行驶,随意穿行、变道等行为屡见不鲜,安全隐患重重。5日,记者从泉州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切实加强对电动平衡车等滑行工具的安全管理工作,近日泉州市交警支队组织各地公安交警部门结合日常勤务工作,对电动平衡车等滑行工具违法上路进行整治。

9月1日21时45分许,丰泽交警大队民警在中心市区刺桐路执勤,林某灿、黄某福、潘某堃等人驾驶二轮平衡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当时路面上车辆较多,他们驾驶的二轮平衡车在车流中穿行,非常危险。执勤民警迅速将他们拦下,并进行处罚。9月3日上午,在晋江市万通灯控路口路段,陈某驾驶电动滑板车上路,被执勤民警查处。9月4日21时许,在晋江市池店镇政府灯控路口,张某驾驶滑板车被执勤民警查获。

据交警介绍,电动平衡车上路,不符合相关规定,而且有不少人还将电动平衡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安全隐患重重。此外,电动平衡车主要通过身体前倾或后仰来控制方向和车速等,如果在高速行驶过程中有突发情况或受制于外力,这种平衡就一下子被打破,造成失控局面,很有可能就引发事故。根据《福建省实施办法》规定: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的,处以10元罚款。泉州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电动平衡车等滑行工具违法上路的现 象,他们将持续整治,消除隐患。

责任编辑:陈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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