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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物价局会同泉州市卫计委、泉州市人社局出台了《关于调整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9月1日起,泉州上调公立医院6岁以下儿科收费。

调整收费涉77项目 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记者获悉,此次泉州调整儿科收费,涉及77个项目。经研究,对6岁及以下儿童临床诊断中有创活性检查、临床手术治疗等医疗项目价格进行调整。综合类的“一般检查治疗”、临床诊疗类的“有创活检和探查项目”和手术治疗项目6岁及以下儿童加收不超过30%。加收计算价格时,尾数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舍。价格小于等于20元的,尾数保留到角;大于等于20元小于等于100元的,尾数保留到元;大于100元的,尾数保留到元,且向0或5取整。

儿科加收项目价格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及收费行为,完善价格公示、门(急)诊费用清单、住院费用日清单等制度。物价、卫生计生、医保部门将加强对医疗服务及收费行为、医保支付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严肃查处。

昨日上午,记者走访了泉州儿童医院、泉州市第一医院等几大公立医院。

泉州儿童医院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医院已于9月2日执行了通知的相关要求。由于该通知是对儿科项目进行加收,所以对于患者家属来说,可能比较难以接受。目前儿童医院,对城市户口的儿童,均可以享受医保支付;对参加新农合的儿童,暂时还无法进行医保支付。

同样,泉州市第一医院已经严格按照通知,执行了调整后的价格。但在医保支付方面,同样存在新农合未能支付的情况,目前医院方面与医保中心正在进行对接,将加快落实医保支付。

上调儿科收费政策 加强儿童医疗改革

据了解,泉州此次上调公立医院儿科收费,是根据国务院以及我省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要求进行的。

调整收费原因,一是考虑到6岁及以下儿童在手术方面的操作不方便,操作更难,时间也更长,上调收费是为了理顺价格矛盾,体现儿童医务人员技术劳务特点和价值。二是落实国家对儿科的价格扶持政策。为缓解我国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短缺问题,促进儿童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有关部委制定了《关于印发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明确对于儿童临床诊断中有创活检和探查、临床手术治疗等体现儿科医务人员技术劳务特点和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要高于成人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从价格政策上支持儿科发展;同时,《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也规定,对于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6岁以下儿童可按30%加收。(海都记者 尤燕姿)

责任编辑:陈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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