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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11月9日讯  俗话说,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对石狮这个中年男子来说,不仅醉酒,还欲强行上高速。因为犯危险驾驶罪,昨天上午,被告人董某辉被石狮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董某辉来自河南,在晋江从事摩的载客。今年6月24日零时许,因拉不到客人,有点郁闷,寻思着喝酒解忧愁。在晋江青阳鞋都路喝酒时,他酒后与陌生人发生争吵,被围殴。对方跑掉后,他骑上摩托车去追。

“我不知道怎么,就来到石狮宝盖镇雪上村高速路口收费站。”董某辉说,因他想强行上高速,被收费员小王拦下,不让走。没追上殴打他的人,想上高速又受阻,加上在酒精的作用下,与小王爆粗。闻到董某辉一身酒味的小王,拨打电话报警。经检测,董某辉血液中检出乙醇浓度为263.87mg/100ml。

责任编辑:林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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