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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安官桥一女子因1.8万元的债务纠纷,拿着事先得到的钥匙,闯入欠债人住宅,点燃煤气罐引发爆燃,不仅烧了人家房子,她在作案过程中还误将自己的脸部烧伤。目前,该女子已被刑拘,并被南安市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提起公诉,除了可能遭遇牢狱之灾,还面临房屋被烧者和受波及的邻居总计超100万元的民事赔偿要求。

­ 因1.8万元债务女子烧屋报复

­ 2015年11月,南安市官桥镇女子小敏(化名)寻思着要给小方(化名)一点教训,因为小方欠小敏1.8万元,但一直拖着不还,而且态度恶劣,这引起了小敏的不满,报复的念头在一次次追债无果后越发强烈。

­ 2015年11月22日,小敏得知小方不在家中,便偷偷来到其位于官桥镇某小区B栋405室的家中,用事先从小方那偷来的钥匙打开房门,小心巡查了整套房屋,确定无人后来到厨房,拔掉煤气罐的气管,让气体外泄,再拿出打火机,小心地靠近气孔,可还没等打火机挪到气孔位置,火苗就“嗖”的一声喷出,小敏的面部立即被烧伤,随即离开小方家中。

­ 随后,煤气罐发生爆燃并持续燃烧,虽然消防将大火扑灭,但屋子也付之一炬。2016年2月2日,小敏被南安市公安刑事拘留,经南安市检察院批准,同年2月16日由南安市公安局执行逮捕,4月15日南安市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对小敏提起公诉。

­ 被刑拘还面临百万赔偿联合调解中心介入赔偿纠纷

­ 除了面临着牢狱之灾之外,小敏还面临着来自小方及该小区B栋303、203、404、504等业主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诉状中提到,火灾造成房屋受损及屋内物品损毁的后果,经泉州某建筑技术公司出具的《过火结构构件损伤状况及安全性评级检测报告》认定该工程安全性等级评级为Csu级,显著影响整体承载,应采取措施,且可能有少数构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原告提出赔偿要求包括加固费用、房屋租金损失及每户10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总计超过100万元。

­ 近日,南安市法院将该案件中的民事部分移交至南安市联合调解中心调解。据南安市联合调解中心经办该案件的工作人员李志乾介绍,小敏纵火的赔偿事宜是由小敏大伯小华(化名)负责对接,小区几名业主都曾找过小华,但都反映说小华在敷衍他们,没有要解决事情的态度,双方一时僵持不下。

­ 李志乾找到小华做思想工作时发现,小华也想处理好这个事情,只是苦于每个业主都是单独打电话给他,提出的要求又不一样,他也十分犯难,想把所有业主都约到一块统一一个赔偿方案,却又怕到时候发生事端。李志乾便将双方都约到联合调解中心商量,他来协调沟通。

­ “双方见面后,协商进行得十分顺利,双方都有诚意解决事情,业主方面甚至都放弃了精神损失费等方面的赔偿要求。”李志乾告诉记者,目前双方基本达成赔偿意向,小华已经在寻找建筑加固公司对房屋进行加固。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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