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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因为一个鸡蛋,同在一个厂的三个工人竟打起了架。结果,一五旬男子将对方打致左肋骨骨折,赔偿了7000元医疗费。

-12月19日8时许,晋江市公安局新塘派出所接一男子报警,称其在新塘湖格金冠食品厂被人殴打,请求帮助。接报后,民警立即出警到达现场。

-经了解,报警男子是31岁的贵州人方某,打人的是58岁的晋江人陈某和小陈,他们三人同在新塘湖格金冠食品厂做工,陈某和小陈是食堂的厨师。11月16日早上7时许,方某到食堂吃早饭,拿了两个鸡蛋正要吃时,陈某阻止说,按规定早餐员工只能拿一个馒头和一个鸡蛋。方某于是丢一个鸡蛋回去,却把鸡蛋外壳打破了。见状,陈某说,打破的鸡蛋别人不会要,要方某换个鸡蛋。见方某很不情愿的样子,陈某说:“你不高兴,信不信我打死你。”方某一听火冒三丈,喊着:“来啊,我不怕你。”并把鸡蛋扔过去,砸到陈某腹部,双方起了争执。陈某和小陈先后从厨房冲出来,小陈用拳头打方某的头部,并用右手从背后勒住方某脖子,陈某则对他拳打脚踢。后来其他人围过来劝架才将他们拉开。公司管理层让方某先去医院检查伤势。到了12月19日,双方就赔偿问题仍没有达成一致,方某于是报了警。

了解情况后,民警批评了三人打架的错误行为。最终,在民警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陈某、小陈向方某道歉,陈某赔偿方某7000元医疗费。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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