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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现场位于停车场入口处

事发现场位于停车场入口处

海峡网12月27日讯 (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建辉 陈晓婷 苏桐轩 文/图) 前晚8点半左右,惠安县城世纪大道一酒楼门口,一名男子疑醉酒身亡。

此后,男子身亡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流传。网传视频中,一名黑衣男子仰躺在“俱乐部酒楼”门口的地面上,旁边还有一辆黑色轿车,车头朝向停车场,四周围满了人。有网友传言称,死者为惠安辋川镇司法所所长,当晚赴宴喝了酒,在事发现场被发现时已醉酒身亡。

昨天下午,惠安县公安局案情通报显示,25日晚8点58分,城关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螺城镇世纪大道欧景帝苑小区地下停车场入口处,有名男子躺在地上。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展开调查,经现场医生确认该男子已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查,死者名叫王某欣,男,1970年生,惠安人。警方初步判断排除他杀。

另外,海都记者查询了解到,现场停放的黑色轿车为陈先生所有。陈先生介绍,当晚他把车借给了一个陈姓的朋友阿军,阿军与王某欣也是朋友,两人在其他地方赴宴后赶到酒楼,结果出事了。

昨天上午,海都记者来到辋川镇司法所,在楼下监督栏,有所长王某欣的照片。在二楼楼梯口一间挂着法制宣传室、法律服务室、综治办公室3块牌子的办公室里,有两张桌子,其中一张桌子上就摆放着王某欣的桌签。

坐在该办公室的柯先生自称是王某欣的朋友,但不是该司法所工作人员。他说,王某欣是崇武人,当司法所长两三年了,平时为人和善,运动不多,身体不错,酒量却不是很好。

辋川镇党委陈副书记当晚值班。他介绍,当晚9点接到城关派出所电话才知道出事了,刚好该所一名副所长认识王某欣,所以警方很快就确认了身份。

辋川镇政府、惠安县司法局等部门均证实,事发当晚是周末,王某欣没有值班。虽然事发当时出现在酒店场所,但并非因公差或公务宴请。

据了解,王某欣家住惠安县城大红埔附近,离事发现场三四公里,家中有个正在上大学的19岁儿子。

责任编辑:杨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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