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福建频道>闽南新闻>泉州新闻
分享

从12月中旬开始,众多泉州买房人开始变得神情焦虑,他们一天几个电话地给售楼部打电话。不为啥,只为了能赶在购房补贴末班车前把房子,给备案了。

现在好消息来啦!!

近日,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发出公告,鲤城区和丰泽区“购买首套房和房改房可享受政府财政补贴政策”的办理时间已经延长到2017年1月底。

泉州丰泽、鲤城购房补贴办理时间延长至1月底

行政服务中心公告

不过,这里必须强调的是延长的是办理时间!办理时间!!办理时间!!!也就是说备案时间还是得在12月31日前!

还没“上车”的小伙伴们也不用泄气,丰泽、鲤城补贴赶不上了泉州还有这些区域仍在执行补贴政策呢!

一起来看下

【洛江区】补贴3个月,分区域补贴

政策要点

截止时间:2017年3月24日

自本《通知》施行之日(12月24日)起三个月内,单位和个人(家庭)在洛江区范围内购买商业、办公用房及车位、车库(不包括二手交易)的,可享受购房款总额2%的财政补贴;单位和个人(家庭)在洛江区324国道以北范围内购买商品住宅(不包括别墅、二手交易)的,可享受购房款总额1.5%的财政补贴;单位和个人(家庭)在洛江区324国道以南范围内购买商品住宅(不包括别墅、二手交易)的,可享受购房款总额1%的财政补贴。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学位证书5年内在洛江辖区购买首套商品房的,洛江区财政按照学士3万元、硕士5万元、博士8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晋江市】两次延期,最高补贴8万

政策要点

截止时间:2017年2月28日

作为泉州首个出台房地产补贴政策的地区,晋江继6月30日首期两批次的补贴政策结束以后,晋江将房补政策延长至9月30日。

而受益于房补政策的强大助推效应,晋江又将房补的期限延长至2017年的2月28日!

【1】个人(家庭)购买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首套房首改房(不包括购买二手房)的,可享受购房总额1.5%的财政补贴;

【2】个人(家庭)购买超过144平方米以上首套房(不包括别墅及二手房)的,可享受购房总额2%的财政补贴。

【3】在此基础上,对购买精装修新建商品住房面积144平方米以下的个人,市财政给予1%购房奖励(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

【4】购买精装修新建商品住房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上的个人,市财政给予1.5%购房奖励(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

【5】个人首套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的,可享受购房总额1.5%的财政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学位证书五年内(国内毕业生以学位证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留学回国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在晋江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市财政按照学士3万元、硕士5万元、博士8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购房时间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石狮市】补贴已结束!!

政策要点

截止时间:2017年4月27日

石狮市于今年4月28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六个月的购房财政补贴政策,将继续延长六个月,即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17年4月27日止。

市民在此之前在石狮购买首套房、首改房,最高可享受购房款总额3%的财政补贴。 最新规定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留学回国人员获得学位五年内在我市购买首套房的,学士、硕士、博士可分别享受3万元、5万元、8万元的财政补贴;个人首次购买办公、店铺、商业等商服用房,可享受购房款总额1.5%(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的财政补贴。

【台商区】补贴3%

政策要点

截止时间:2017年2月28日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购买台商投资区新建商品住房(不含商业、办公、车库、车位、储藏间、二手房)的单位和个人,可享受购房总额3%的财政补贴。

【惠安县】补贴5%!!

政策要点

截止时间:2017年2月28日

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在惠安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住房(不含独院式住宅、联排式住宅、车库、车位、储藏间、二手房等)的单位和个人,可享受购房总额5%的财政补贴;购买新建店面、商铺等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的单位和个人,可享受一层500元/平方米、二层及二层以上300元/平方米的财政补贴。此外,在惠安县区域内购买首套房、首改房并且公积金在惠安县区域内缴交的,可提取公积金缴纳首付款。

 

责任编辑:陈锦娜

最新泉州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福建省第九届红十字应急救护大赛在榕举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