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时速120km/h的快车道上正常行驶,右侧一辆黑色轿车短时间连续变道四次,且强行加塞。回忆起1日下午这场惊魂,车主薛先生一家既惊魂又愤怒,幸好自己反应及时,避免了一场事故。
这辆黑色轿车的违法行为被薛先生的行车记录仪全程拍了下来。目前,泉州高速交警支队已经介入调查,将根据法律法规对车主罚款100元。
小车连续变道险酿祸
1日下午,薛先生带着一家老小从泉港上高速,准备到泉州玩。从洛阳江服务区出来到洛阳江大桥时,薛先生以时速120km/h在最左侧的快车道上行驶。根据行车记录仪显示,16点25分,右前方一辆黑色轿车正在进行变道。
因为当时右侧车道的车不多,薛先生以为是正常变道,不以为意。可黑色轿车开到第二车道时没停下来,继续往第三车道移动。意识到有点不对劲,薛先生赶忙按了好多下喇叭,向车主示意。岂料,这辆黑色轿车完全没有停止的意思,继续越过第三车道,直接奔着薛先生所在的车道上来,两辆车差点撞上。
“我当时在快车道上,黑色轿车直接变道过来,离我车太近了。”当下,薛先生被吓得腿软,还在迅速做出反应,紧急踩刹车、打方向盘,差点撞上旁边的护栏。车上的老人和小孩都吓得不轻,黑色轿车却扬长而去。
薛先生非常愤怒,他说,后方也陆续有来车,如果当下真的发生事故,可能会造成连环追尾,“怎么会有人这样开车,真的太危险了”。
车主将面临100元处罚
经历这场惊魂,薛先生马上向泉州高速交警支队报警,并提供行车记录仪。根据线索,民警找到了这辆不文明黑色小车闽A067B5,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2款、《省办法》第33条第2、3、4项,驾驶员在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将处以100元罚款。
“不按法规开车,车主不仅要扣分,可能还要承担事故责任。”民警说,得亏是薛先生“点刹”踩得妙,如果后方再有个货车,或者没减速的话,一个追尾事故马上就酿成了。
这不,2016年9月29日就有一起相似案例。当天上午9点,驾驶员付某也像黑色轿车一样,在沈海高速连续变道,且没有打转向灯。但付某没有这么幸运,被后方一辆闽D70***轻型货车直接撞上,造成车辆损坏。经过民警勘查判定,因当事人付某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应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后方轻型货车无责。
高速交警做安全提醒
不文明行车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泉州高速交警支队提醒,变更车道时,首先要观察与判断观察车辆后方、侧方和准备变更的车道上的交通流情况;确认安全后,打开转向指示灯示意,并再次通过后视镜观察两侧道路上有无车辆超越,确认准备驶入的车道是否允许留有安全距离。
在不妨碍该车道内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平稳转向、驶往所需车道后,关闭转向指示灯;每次变更车道,只能变更到相邻的车道;若需变更到相邻以外的车道,应先变更到相邻的车道,行驶一段后,再变更到另一条车道。多车道道路变更车道技巧强调在向左或向右变更不宜过于缓慢,长距离压线行驶会影响其它车辆行驶,一般情况应在50~60m的距离之间变更车道。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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