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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2月8日讯(海都记者 徐锡思)新春佳节,有些市民不顾“禁炮令”,偷偷燃放烟花爆竹,图热闹的同时,却也污染了空气。海都记者从泉州市环保局获悉,根据自动监测站数据,1月28日(大年初一)市区空气质量出现轻度污染现象,空气质量指数(AQI)为125,超标污染物为PM2.5。

今年1月环境空气质量月报显示,市区空气质量指数(AQI)为34~125,均值为58,首要污染物为PM2.5。环境质量综合指数3.75。空气质量优良以上天数为30天(其中15天优),轻度污染1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6.8%。

这个数据,跟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市环保局相关人士分析,主要是受春节烟花爆竹大量燃放和静稳不利气象条件的双重影响,污染物积聚而难以及时扩散,明显加剧空气重污染,尤其是烟花爆竹燃放带来的“炮味”含有大量PM2.5,给人带来很大的健康威胁。

春节前,市环保局已发布消息,提醒市民关注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数据显示,除夕中午至晚上8点,市区总体空气质量状况较好;受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影响,除夕晚上9点起至初一下午4点,持续20个小时出现空气质量污染情况,其中持续7个小时严重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初一(1月28日)凌晨3:00市区PM2.5和PM10平均浓度均达到最高,分别为0.769mg/m3和0.589mg/m3(AQI值均为500),比除夕晚上9点平均浓度分别升高4.4倍和7.3倍。

另外,正月初九“天公生”,部分市民又在夜间偷放烟花爆竹,2月5日当天虽然没有出现空气污染,但首要污染物又变成PM2.5,AQI均值为73,跟此前的低于50形成鲜明对比。

责任编辑:杨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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