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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好文玩的小邹网上买了一颗“大猫牙”,结果没多久,森林公安便找上门了。

昨日,鲤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生效,小邹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泉州一男子朋友圈买颗“牙” 被判缓刑罚4000

就因买了这颗“大猫牙”,小邹被判缓刑

海都记者调查了解到,近几年,在公安部门的持续打击下,“大猫牙”等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已基本在淘宝等公开平台消失,但私下通过微信买卖却屡禁不止。

小邹是泉州鲤城人,平时手里有点闲钱,便会买点琥珀、菩提、绿松石把玩。2015年12月底,小邹在文玩商唐某(另案处理)的微信朋友圈看到有十几个“大猫牙”出售,有大有小,便挑选了一个品相不错的,微信转账7700元买了下来。

小邹说,买了以后才发现这东西太大不好戴,便找文玩的朋友帮忙弄了条绳子放手上玩,有懂行的朋友看到后说这可能是虎牙,他便向唐某询问,唐某一直坚持说是“大猫牙”。小邹说,他表示不是很喜欢,想便宜点退还,可对方看过照片后却说没法退,小邹只能把牙丢在家里。

去年7月6日,泉州市森林公安局通过线索找到小邹,小邹承认购买事实并主动交出“大猫牙”。8月22日,小邹投案自首。

经司法鉴定,“大猫牙”属于哺乳纲食肉目猫科动物的犬牙,但无法确定具体物种,也无法进行价格评估。最终,鲤城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对小邹做出如上判决。

在淘宝,记者用关键词“大猫牙”、“虎牙”等搜索发现,所有商品都标注有“仿”或者“骨粉压制”,价格却是千差万别,高的几万元,低的仅十几元。一位淘宝卖家称,自己所卖“大猫牙”实为藏獒牙,真正的“大猫牙”没人敢卖,因为犯法,上传都传不了,因此只能冠名“仿”或者“骨粉压制”。记者了解到,不少网络卖家或文玩商便是通过这种曲线方式出售野生动物制品,再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以其他名目完成交易,规避法律制裁。

记者注意到,在司法鉴定书中,只能确定“大猫牙”为哺乳纲食肉目猫科动物犬牙,并无法确定物种和价格,法院如何量刑?

办案法官说,鉴定意见书显示,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自2013年6月12日起生效)规定,猫科动物所有种Felidae(除被列入附录1的物种)均列入附录2,也就是说,该猫科动物保护级别至少在《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2以上,因而也就犯罪。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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