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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网5月22日讯(记者 谢曦)前不久,泉州市惠女菱溪引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完成了项目环评审批。“审批既依照流程又能采取灵活方式,节省了不少时间,办事人员也很热情。”对于此次环评审批,项目经办人车建生表示很满意。

环评审批的提速增效,得益于“放管服”改革的深化。自去年8月以来,市环保局先后出台两份文件,从规范资质管理、强化编制质量、量化编制时效、严格责任追查等方面入手,以规范环评中介服务为突破口,细化环评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以强化监管促服务提升,让环评中介环节跑出“加速度”。

明确时限提高环评编制时效

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科科长陈颖锋介绍,根据去年10月出台的《泉州市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工作规范》,除特殊项目外,对不需要开展不同季节监测或调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编制时限原则上分别控制在环评中介服务合同签订生效起40个和15个工作日内;而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通过技术审查,需进一步补充修改完善的,修改并二次提交的时限原则上也限制在7个工作日内,极大提高了环评编制时效。

重点项目环评,还可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对县级以上(含县级)重点建设项目,市环保局要求以重点项目报批或开工的时限要求,集中技术力量、提供重点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如期顺利报批。同时建立重点项目环评中介服务合同报备制度,要求环评单位在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应向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备,以深化对重点项目的跟踪管理。

对此,车建生深有感触:“作为2017年省、市重点项目,泉州市惠女至菱溪、黄塘引调水工程涉及惠安、泉港、洛江、台商投资区,要办的审批事项很多。如果不是市、县环保部门全力协助,很难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拿到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建立严格的考评通报制度

审批提速的同时,对环评中介机构的监管也更加严格。“新的文件不仅要求在泉工作的环评单位建立、健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质量把关内审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人,对环评中介机构承接业务、资质管理、服务收费等也作出相应规定。”陈颖锋介绍,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自2009年起建立了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考评通报制度,对存在严重违规行为或环评工作质量差的环评机构,在全市通报。同一环评中介机构一年内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被通报批评,将被要求进行限期6个月或一年的整改,整改期限内不得在泉承接业务。

严格的考评通报制度,效果立竿见影。在去年第三季度考核通报中,2家环评中介机构因环评文件编制质量问题受到通报批评,在行业内起到警示和举一反三的效果。2016年第四季度的考核通报中,市环保局所审批的8份环评报告书文件,专家技术审查评分均在70分以上,所有项目均一次性通过专家技术评审。

责任编辑:杨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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